洁净室电气工程施工特点和质量要求
(一)洁净室电气工程施工特点
1.洁净室电气工程与洁净室土建施工、洁净室装饰施工配合紧密,存在着工作面相互交换多、立体交叉作业多等现象,因而各方在进度计划安排、作业安全措施、验收整改等各类作业活动的协同安排显得十分重要。
2.洁净室电气工程是其他洁净室设备工程的能源主要供给者,其完工时间要先于其他建筑设备工程的完工时间,才能确保其他洁净室设备的如期试运行。
(二)洁净室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洁净室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在建造过程中形成的,从质量特征的序列来看应是安全、适用、可靠、经济、美观和易维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安装的设备、器具和材料,其规格、型号和性能,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在安装就位前要认真检查核对。
2.设备、器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例如:其固定方法应按设计文件提供的详图或指明的标准图集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或按随设备、器具供应的产品技术说明等要求执行;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随意更动或减少安装固定用的零部件,也不得减小零部件的规格尺寸;遇到有裸露带电导体的设备器具,其安装位置应保证裸露带电导体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使任何情况下发生对地放电现象。
3.布线系统敷设与洁净室物、构筑物的土建施工关系密切,布线系统的敷设方式、敷设部位、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固定的方法和各类具体固定用器材及其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例如:要注意布线系统的导管埋入和预埋件埋设,做到既保持位置、深度正确,又不影响洁净室构筑物的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
4.导电连接包括电线、电缆、母线本体的连接,以及其与设备、器具间的连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何种工艺,连接的质量判定方法是:带有接头或接点的导体电阻值必须等于或小于不带接头或接点的同样长度的导体电阻值。对有绝缘层的导体连接后应恢复绝缘护层,其绝缘强度应不低于原来的绝缘强度。
5.凡是非带电的裸露可接近的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接地必须可靠,不能因洁净室构筑物的维修而中断。另外接地的末端支线不允许串联连接。
6.整个洁净室的接地系统可能为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抗干扰接地等所共用,也可能分别设置。如整个洁净室共用一个接地系统,则要审阅不同专业的相关图纸对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的规定,以满足最小值的要求为准;如果是分别设置的,则要在敷设时保持不同接地导体的间隔距离,更不能直接导通,以免相互干扰。
7.交接试验是对洁净室电气工程安装结束全面检验测试的重要工序,以判定工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可以通电投入运行。交接试验的主要内容为整定各类保护值、检测绝缘强度、控制系统模拟动作、测量与智能化工程的接口通道等。只有交接试验合格,洁净室电气工程才能受电试运行,为其他洁净室设备试运行创造条件。交接试验结束,要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8.通电试运行要按工程所在地供电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既要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又要符合供电管理的规定,通电试运行结束,可办理洁净室电气工程中间交工手续,即经试运行合格的洁净室电气工程的保管维护,由施工单位移交给业主或用户。
9.洁净室电气工程的交工验收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洁净室电气工程仅是洁净室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要随同该单位工程的其他分部工程一并进行验收,验收的管理、验收的程序和质量合格的判定以及验收资料的类别均应按统一标准的相关条款办理。
10.为满足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施工中应加强质量控制,例如:
(1)电气设备搬运或吊装要参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避免不当的方法导致破损;吊装就位要确定设备的重量和绳索(千斤)的吊点及张角,防止设备发生变形现象。
(2)布线系统穿越防火分区或在高层建筑的电气竖井中敷设时,应在敷设完成后做好封堵,封堵用防火包或防火泥。
(3)载流导体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按工艺标准执行,确保连接质量,螺栓连接可用测力扳手测定力矩以验证连接的可靠程度。
(4)布线系统穿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均应将刚性的电线、电缆、母线等外壳和刚性的导体换成柔性的外壳和导体。
(5)施工结束时应对工程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处修补完整,不留缺憾。
(6)非带电导体的接地连接状态在正式受电前,要与电气绝缘状态一样做一次确认。
(7)工程交工前,应对工程的防腐涂装进行修饰补涂,使之完整无遗漏。
(8)试通电、试运行、试运转均应制定技术方案,方案要描述组织构成和分工、安全防范措施、判定合格标准等内容。
(9)所有检查试验均应有记录,并签字确认,记录应保持真实、完整、齐全和及时。
(10)电气工程受电前应配齐设计要求的消防器材;受电后不论何方保管均应按用电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送电或断电。
1.通风系统的组成一般包括:进气处理设备,如空气过滤设备、热湿处理设备和空气净化设备等;送风机或排风机;风道系统,如风管、送风口、排风口、排气罩等;排气处理设备,如除尘器、有害气体净化设备、风帽等。
2.通风系统的类别有:按其作用范围分为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按工作动力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按介质传输方向分送(或进)风和排风;按功能、性质可分为一般(换气)通风、工业通风、事故通风、消防通风和人防通风等。
(二)空调系统的组成与分类
1.空调系统的组成
(1)空气处理设备:空气加热或冷却设备、空气加湿或去湿设备和空气净化设备等,其作用是将送风空气处理到一定的状态。
(2)热源和冷源:常用的热源有提供热水或蒸汽的锅炉、电加热器等。目前用得较多的冷源是蒸汽压缩式或吸收式冷水机组。
(3)空调风系统:由风机和风管系统组成。
(4)水系统:包括将冷冻水(或热水)从制冷系统(或热源)输送到空气处理设备的水系统和制冷设备的冷却水系统,由水泵和水管系统组成。
(5)控制、调节装置:装置的作用是调节空调系统的冷量、热量、风量等,使空调系统的工作适应空调工况的变化,从而将室内空气状况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
2.空调系统的类别
按空调系统的用途可分为舒适性空调系统、工艺性空调系统;按负担热、温负荷介质分类可分为全空气系统、全水系统、空气一水系统及冷剂系统;按系统使用空气来源可分为直流式系统、封闭式系统、回风式系统;按空气处理设备的集中程度可分为集中式空调系统、半集中式空调系统及分散式空调系统。当前从节能角度考虑,正在不断推广与改进的还有自然通风降温、太阳能供热,使用热管、热泵、蒸发冷却、全热交换器加回收建筑余热或利用大气热能,应用冰蓄冷、变风量、变水量等技术的节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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